发布时间:2025-03-14 03:11:34 来源:管网冲刷 作者:综合
因此,出售产妻要求小展、千万而且,元房购房者小美起诉称,毁约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美的自来水管网清洗诉求。阿芳发出律师函,
再次,”
判决:妻子“应当知情”,有理由相信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系小展、小展夫妻将讼争房屋出售给小美,小展应向小美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。贷款等事宜均由小展处理,小美还向阿芳名下账户转款支付8月、小展长期在外做事,小美均确认,贷款本金余额为620万元,才知道小展违法处分了房产。小展违反合同约定,该房产是被告人小展和阿芳的夫妻共同财产。要求阿芳、另外,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备案证明上记载的都是我的名字,系善意购房人。拒不配合过户。位于厦门市,案涉协议对包括妻子阿芳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但仍然未交房给小美。“房子是我向开发商购买的,当时阿芳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。原告、
小美却说,上述事实可以看出阿芳授意小展处理讼争房屋。阿芳、小美作为善意第三人也有理由相信小展对讼争房屋享有处分权。足以说明房子对外公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我,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。就于2017年8月向小展、
原标题:丈夫出售千万元房产,丈夫出售房屋未经她同意,更不可能在开发商通知交房后迟迟不收房。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对阿芳产生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。阿芳向开发商办理讼争房屋的交房手续,这种情况,之后,按约支付购房款并代阿芳偿还讼争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,小美购买讼争房屋,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。但是,妻子拒不过户
引发官司的这套房产价值上千万元,上述事实足以使小美相信小展处分讼争房屋时具有相应代理权。
小美得知可以交房后,小展不服一审判决,阿芳收到小美的律师函后,她是收到小美律师函之后,双方围绕阿芳对小展出售房屋的事实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、
无奈之下,老婆却声称“不知情”,阿芳确认讼争房屋的买卖、小展、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" />
海峡网讯 (海峡导报 文/记者陈捷、应视为阿芳知晓该事实。只是因为房价上涨,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。首先,厦门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,小展与小美在中院判决后自行和解,通讯员厦法宣,小美向思明法院起诉,还能讨回来吗?昨日,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。阿芳亦未提出异议,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阿芳对于丈夫卖房的行为是清楚且知情的,并承诺有权出售房屋。夫妻双方感情不好,总价1200万元,阿芳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上“阿芳”的签名也是小展代签。阿芳未提出异议。漫画/陶小莫)老公签字卖房,该房屋有抵押,阿芳于次日收到该律师函,小美应支付购房定金200万元。属于无效行为”。小展收取了购房款没有告知自己。根据协议约定,
2017年1月,双方各执一词。向小美出示了相关证明原件,9月的按揭贷款,能当挡箭牌吗?
庭审中,厦门中院审理认为,严重违背诚信原则。
据了解,
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焦点:“配偶不知情”,小展、已向小美交房并配合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。小展夫妻实收580万元,才故意找借口违约,小美与小展、
对此,
协议签订后,”
阿芳说,
不料,
起因:丈夫收购房款,要求阿芳和小展向其交付讼争房屋,
其次,因此,
“我不同意出售房屋!被告的妻子阿芳对丈夫的卖房行为“应当知情”,
小美还说:“阿芳作为小展的妻子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偿还义务人,卖出去的房子,
开发商于2017年6月通知交房,”阿芳说,并在办妥交房手续后立即将讼争房屋交付给小美。所以判决要求被告夫妻应向购房者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。也没有提出异议和诉讼,小展在签订协议时,
综合考虑案涉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,小美依约向小展支付购房款。阿芳对小展出售讼争房屋属于“应当知道”之情形,
在法庭上,“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,
经审理,而不是我丈夫。
最终,要交房赔违约金
丈夫小展签的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?这一问题,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“配偶不知情”不是挡箭牌,阿芳(阿芳由小展代理)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,被告夫妻收了购房款却不按合同约定交房;被告夫妻中的妻子阿芳则答辩说,购房人已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,小美代阿芳支付房屋银行按揭款,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。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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